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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母畜用药禁忌

2007年04月06日 08:00 来源:河北日报

  母畜怀孕期间患病,使用药物治疗须特别慎重。因为在常用的西药中,有的会伤胎甚至引起流产。具体来说,怀孕母畜应避免使用下列药物:

  (1)泻药:药性猛烈的泻药或药性一般而用量过大的泻药,如硫酸钠、硫酸镁等。

  (2)拟胆碱药:如氨甲酰胆碱、硝酸毛果芸香碱、敌百虫等。

  (3)兴奋药;如硝酸土的宁、盐酸土的宁等。

  (4)解热镇痛药:如硫酸奎宁等。

  (5)子宫收缩药:如催产素、垂体后叶素等。

  (6)糖皮质激素类:如醋酸可的松、氢化可的松、地塞米松等。

  (7)降血压药:如利血平等。(刘万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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