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场防疫的基本要求
2003年10月04日 11:11 来源:南京畜牧兽医网
- 关键字: 防疫
1、合理选择场址,科学规划布局。 2、坚持自繁自养 3、商品畜禽场,按生产计划全进全出,或分期分批引进幼畜、苗禽,育成后整舍出售。 4、建立完善的检疫制度,对种畜禽和商品畜禽的引进须隔离、检疫、观察30-45天,健康后方可进场;定期进行动物重大疫病监测。 5、科学防疫,按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定期进行抗体检测,定期驱虫。 6、建立严格消毒、隔离制度。 二、生物药品保管及使用注意事项。 ① 要按瓶签上疫(菌)苗保存说明,认真保存。 ② 使用疫(菌)苗时发现疫(菌)苗瓶破裂、长霉、无标签或无批号、内容物变色,超过有效期均不能应用。 ③ 疫苗使用时要充分摇匀药液,消毒瓶塞后吸药,不可吸入沉淀。 ④ 按规定剂量注射,最好使用厂方的稀释剂,疫(菌)苗稀释液要严防杂物污染,如饮水免疫中的水只要含有1PPM的氨或季胺化合物,就可使疫苗失效。 ⑤ 注射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光、热对疫(菌)苗的作用,并按规定时间用完。 ⑥ 防疫接种后的要进行免疫反应检查。免疫后,动物机体出现轻度的局部和全身反应,对一些疫(菌)苗是正常的现象,几天后可消退。但是,反应严重的,要给以适当治疗。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农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