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水貂不能留做种用
2007年08月06日 09:26 来源:皮毛预测网
- 关键字: 貂
超龄的不留
种貂利用年限以1~4年为宜。公貂配种率从1岁龄至5岁龄分别为79.6%、93.7%、100%、100%、70%,母貂1岁龄至5岁龄受孕率分别为78.7%、88.7%、96.1%、95%、76%。因此种貂不可超过4岁。
体型不佳的不留凡体型小、畸形、肢体残缺或患自咬症及慢性疾病的不可留做种用。
繁殖力低的不留
一般母貂初产子不少于4只,4岁以上5岁以下的母貂胎产不低于6只的为良种高产母貂,否则均应淘汰。良种公貂每年应与4只以上母貂交配,配种次数在10次以上,否则应调整。
毛绒变色的不留
以毛色、光泽、密度、针毛长度和分布均匀程度为重点鉴定种貂优劣。如黑褐色种公貂毛绒变为褐色或浅褐色,密度稀疏,分布不均,长度过长,不齐,副针绒毛较多,不可留做种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农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