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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居住区绿地

2001年12月14日 09:55 来源:农博网

文章摘要: 浅谈居住区绿地

居住区绿地是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组成部分,也是城市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在城市园林绿地系统中,居住区绿地属于专用绿地(包括工矿企业、学校、医院等范围内的绿地),也称其为环境绿地。居住区绿地是居住区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居住区环境设计的重要部分和居住区基础设施的必要组成部分,反映和表现居住区的面貌与特色。 一、居住区绿地的组成居住区绿地,包括居住区、小区、组团公共绿地、宅旁庭院绿地、公共建筑绿地、道路绿地等,构成居住区绿地系统。也可以说小区的绿化系统是由宅旁庭院绿化、道路绿化、中心绿地(即中心花园或中心公共绿地)组成的点、线、面结合的绿化系统。 1.公共绿地居住区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区中心公园、小区公园、组团绿地、道路绿地、儿童游戏场等,为居住区全体居民或部分居民提供的公共使用的公园绿地。居住区和小区的中心公园往往与公共服务设施、青年活动场地、老年人活动中心等相结合,形成居民日常生活的绿化游憩场地。 2.专用绿地又称为公共建筑绿地,包括居住区的医院、学校、旅馆、影剧院、图书馆、老人活动站、青少年活动中心、托幼设施等专门使用的绿地。 3.宅旁庭院绿地住宅四旁是居民使用的半私有空间或私有空间。 4.道路绿化指道路两旁的绿地和行道树。 二、居住区绿地的指标居住区绿地是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一部分,其指标也是城市绿化指标的一部分。因此,居住区绿地指标也反映了城市绿化水平,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绿地指标也不断提高。 1.我国衡量居住区绿地的指标,主要有: 居住区绿地面积——在居住区土地使用平衡表中,居住区公共绿地的面积,以1×104平方米计算。 居住区人均绿地面积——居住区每个居民平均所拥有的绿地面积,以每人的平方米为单位。 居住区公共绿地率——居住区公共绿地占居住区总用地面积的百分比。 在居住区和小区技术经济指标中,以人均绿化用地面积衡量其技术经济指标的高低。在用地平衡表中,包括绿化用地的面积。人均绿地面积和绿地率,均指公共绿地,不包括庭院和宅间绿地面积。 居住区绿地指标,随着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从生态学、社会学、环境心理学等科学的角度,日益重视居住环境质量问题。 2.“游人活动面积率”:随着居住环境质量要求的逐渐提高,居民对生活、游憩、娱乐、环境心理与生态等各方面的需求,对公共绿地的功能也日趋增加要求,要在有限的绿地指标内更为满足居民的需求,因此,提出了“游人活动面积率”的指标。游人活动面积率,即在公共绿地中,提供游人自由活动的面积率,包括道路、游戏场、铺装场地等。 绿地应为居民创造便于开展各项活动的场地,设置必要的设施,具有一定的活动面积率。对于小区级公共绿地,应如何分配用地比例,曾有一分配比例:在小区级公共绿地中,活动用地约占30%,道路、广场、建筑小品等用地约占10%,绿化用地约占60%。对于组团绿地,游人活动面积率在50%至60%之间较适合于使用。 三、居住区绿地的规划布置原则与要求 (一)居住区绿地的规划布置原则 1.根据居住区的功能组织和居民对绿地的使用要求,采取集中与分散,重点与一般,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以形成完整统一的居住区绿地系统,并与城市总的绿地系统相协调。 2.尽可能利用劣地、坡地、洼地进行绿化,以节约用地。对原有的湖河水面等自然条件要充分利用。 3.应注意美化居住环境的要求。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低于30%,旧区改造不宜低于25%。 4.在植物配置和种植方式上力求经济实用和便于管理。 (二)居住区绿地的规划布置要求 1.至少应有一个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 2.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宜小于70%。 3.便于居民休憩、散步和交往之用,宜采用开敞式,以绿篱或其他通透式院墙栏杆作分隔。 4.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于成人游憩活动。 以上主要介绍了居住区绿地的组成与指标,以及绿化设计的原则与要求,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将会有越来越多建筑一流、环境优美的小区,提供给广大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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