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
- 标准号:暂无
- 被替代标准:
-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
- 行业类别:综合 查看全部此类型标准
- 起草单位:
- 发布单位:农业部兽医局
- 实施范围: 全国
农业标准内容
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工作,保证动物性食品卫生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修订了《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现予发布,请各地遵照执行。自发布之日起,原发布的《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牧发〔1999〕17号)同时废止。
二OO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工作,保证动物性食品卫生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修订了《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现予发布,请各地遵照执行。自发布之日起,原发布的《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牧发〔1999〕17号)同时废止。
二OO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