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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
  • 标准号:暂无
  • 被替代标准:
  •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
  • 行业类别:综合 查看全部此类型标准
  • 起草单位:
  • 发布单位:农业部兽医局
  • 实施范围: 全国

农业标准内容

 

 

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工作,保证动物性食品卫生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修订了《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现予发布,请各地遵照执行。自发布之日起,原发布的《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牧发〔199917号)同时废止。

 

OO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