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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药名称:1.8%阿维菌素
  • 生产企业:石家庄宝丰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型:杀菌剂
  • 防治对象:

使用方法

产品通用名称     1.8%阿维菌素
 
有效成分含量    

1.8%
剂型:乳油

 
包装规格    

50ml、100ml、200ml、3000ml、500ml、1000ml(聚酯瓶)
100ml、200ml(玻璃瓶)

 
产品特点    

本品是防治柑橘树红蜘蛛的杀虫杀螨剂。持效期较长,以触杀、胃毒为主。

 
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    
 
注意事项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毒性较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有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傍晚或阴天施药效果最佳,应避免在烈日下施药;
5.开启包装或使用时应注意安全,必须戴手套、面罩,穿长衣长裤,避免药液与身体接触,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治疗:若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应立即就医治疗,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ㄚ-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避光处,注意防潮、防晒。
    2.搬运时应轻拿轻放,切勿倒置踩踏;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物品同贮同运;
    4.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有效期     2年
 
三证    

农药登记证号:PD20090309
农药批准证号:XK13-200-00847
产品标准号:GB19337-2003

适用作物

药物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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