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土壤墒情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 行业类别: 综合 查看所有政策
- 发布单位:农业部
-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8日
- 施行日期:2012年02月28日
- 实施范围: 全国
政策法规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我国水资源紧缺,旱灾发生频率高、范围广、程度重,干旱缺水已成为我国粮食和农业稳定发展制约因素。开展土壤墒情监测工作,调查了解农田土壤墒情变化情况,及时掌握农作物需水状况,是做好农业抗旱减灾、指导农民科学灌溉和推广农田节水技术的基础和保障。为保证土壤墒情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我部制定了《全国土壤墒情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种植业管理司和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各地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省(区、市)土壤墒情监测工作方案,于3月底前上报我部种植业管理司和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金等(种植业管理司耕肥处,电话:010-59193375,电子邮件:jdwang@agri.gov.cn);钟永红(全国农技中心节水处,电话:010-59194533,传真:59194532,电子邮件:zhongyh@agri.gov.cn)。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全国土壤墒情监测工作方案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我国旱灾频发重发,干旱缺水问题日益突出。为做好土壤墒情监测工作,应对旱灾威胁,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十二五”期间,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土壤墒情监测,大力推进监测站(点)建设,建立健全国家、省、县三级墒情监测网络体系,扩大覆盖土壤墒情监测规模和范围。要充分利用现代监测和信息设备,全面提升监测效率和服务能力。逐步完善主要农作物墒情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墒情评价规范化和科学化。强化现代高新技术应用,提高墒情监测的时效性、针对性和科学性,为指导农业生产、防灾减灾、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土壤墒情监测要以服务农业生产为宗旨,以土壤和作物为对象,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覆盖全国粮食主产区和干旱易发区。通过采用自动化、信息化、网络化等现代高新技术手段,突出土壤墒情监测关键技术环节,实现定点、定期监测。分析汇总土壤墒情数据,评价作物需水情况,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建立墒情定期会商和报告制度,提高时效性和结果表达的可视化程度。
二、基本原则
(一)代表性。土壤墒情监测站(点)要充分考虑区域内主导作物、气候条件、灌排条件、土壤类型等因素合理布局,确保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
(二)及时性。土壤墒情监测要做到及时、快速、准确,出现旱涝灾情,应加大监测频率,旱涝灾情不迟报、不漏报;关键农时季节,应及时汇总相关信息,重大农事活动前有信息;日常监测工作,坚持定期采样,快速分析、及时汇总、按时上报。
(三)规范性。建立土壤墒情监测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做到工作人员相对固定,设施设备配置齐全,监测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监测数据可靠、调查内容详实、评价结论科学。
三、重点工作
(一)监测点布设
选择区域范围内代表性强,当地政府重视,土肥水工作基础好,技术力量强,能够长期坚持的县承担土壤墒情监测工作。
以县为基本单元,根据气候类型、地形地貌、作物布局、灌排条件、土壤类型、生产水平等因素,选择有代表性的农田,平均每10万亩耕地设立1个农田监测点(每个县不少于5个)。
农田监测点应设立在作物集中连片、种植模式相对一致的地块。采用统一编号,设立标志牌。开展基本情况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土壤类型、种植制度、灌排条件、地力等级、产量水平等;测定不同层次土壤质地、容重、田间持水量等指标;拍摄景观照片,建立监测点档案。
(二)数据采集
1、监测指标。一般按0~20cm、20~40cm、40~60cm、60~100cm四个层次监测土壤含水量,其中,0~20cm、20~40cm为必测层。播种出苗期时,加测0~10cm土层。特殊作物根据其需水特性和根系分布深度确定监测层次和深度。同时调查观测气象、作物表象、干土层厚度、田面开裂、灌溉、农事操作等相关数据。水田淹水时监测淹水深度、排水状况等。
2、采集方法。固定监测:埋设固定式自动监测设备,传感器分别埋入土层深度10cm、30cm、50cm、80cm处进行监测,采用无线通讯方式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到“全国土壤墒情监测系统”,并做好定期校正和维护保养。流动监测:配备便携式监测仪器和交通工具,在监测点地块,以GPS仪定位点为中心,长方形地块采用“S”法,近似正方形田块采用“X”法或棋盘形采样法确定5个以上数据采集点进行监测,求平均值。
3、采集时间。每月10日、25日进行调查监测,在关键农时季节和发生旱涝灾情时,加大重点作物、重点区域监测频率和密度。
(三)指标体系建立
分不同气候区域、土壤类型、种植作物开展墒情指标试验研究,建立主要作物土壤墒情指标体系。
1、资料收集。主要包括本地区主要作物种类、分布区域、播种面积和耕作制度;作物不同生育阶段需水规律和灌溉试验研究结果;主要作物不同生育阶段气候特征和变化规律;农田水利设施条件和作物灌溉制度等。收集或测定主要耕作土壤的质地、容重、田间持水量、凋萎系数和土壤毛管断裂含水量等数据。
2、田间试验。设置不同水分条件处理,定期测定土壤含水量,观测记载作物生长期间的各生长发育指标和作物受旱表象,建立不同土壤含水量与作物生长发育和旱涝表象之间的数据关系。
3、建立指标体系。通过对已有资料和田间试验结果的分析整理,总结不同土层深度主要作物不同生育期土壤适宜相对含水量,以及作物受旱和受涝表象指标,经专家会商形成土壤墒情评价指标体系。
(四)墒情评价
按照耕地利用类型确定评价等级标准,根据土壤水分、作物表象、生产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价墒情等级。各地可参照以下指标和原则进行评价,并逐步建立本区域墒情评价指标体系。
1、水浇地和旱地:
渍涝:土壤水分饱和,田面出现积水,持续超过3天;不能播种,作物生长停滞。
过多:土壤水分超过作物播种出苗或生长发育适宜含水量上限(通常为土壤相对含水量大于80%),田面积水3天内可排除,对作物播种或生长产生不利影响。
适宜:土壤水分满足作物播种出苗或生长发育需求(通常为土壤相对含水量60%~80%),有利于作物正常生长。
不足:土壤水分低于作物播种出苗或生长发育适宜含水量的下限(通常为土壤相对含水量50%~60%),不能满足作物需求,生长发育受到影响,午间叶片出现短期萎蔫、卷叶等表象。
干旱:土壤水分供应持续不足(通常为土壤相对含水量低于50%),干土层深5cm以上,作物生长发育受到危害,叶片出现持续萎蔫、干枯等表象。
严重干旱:土壤水分供应持续不足,干土层深10cm以上,作物生长发育受到严重危害,干枯死亡。
2、水田:
渍涝:淹水深度20cm以上,三天内不能排出,严重危害作物生长。
过多:淹水深度8~20cm,三天内不能排出,危害作物生长。
适宜:淹水深度0~8cm,有利于作物生长发育。
不足:田面无水、开裂,裂缝宽1cm以下,午间高温,禾苗出现萎蔫,影响作物生长。
干旱:田间严重开裂,裂缝宽1cm以上,禾苗出现卷叶,叶尖干枯,危害作物生长。
严重干旱:土壤水分供应持续不足,禾苗干枯死亡。
(五)信息编报
1、信息汇总。省、地、县各级监测单位每年1月更新行政区内耕地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等基本情况表格,每月10日、25日按时更新主要作物播种面积及对应耕地类型的墒情等级面积和比例等。出现旱涝灾情要及时上报。
墒情监测点在每月10日和25日开展监测,将作物长相长势、降水、灌排情况、农事措施等调查数据于当天录入“全国土壤墒情监测系统”。固定自动监测和流动自动监测土壤含水量数据采用无线通讯方式实时上传到“全国土壤墒情监测系统”,非自动监测应在采样日2天内录入“全国土壤墒情监测系统”。烘干法测定的土壤含水量须转化为体积含水量。
2、墒情会商。在关键农时季节或发生重大旱涝灾情时,应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墒情会商。根据监测结果、农业生产、天气变化和水源设施等情况,对墒情进行综合会商判断,提出相关对策措施建议。
3、报告编写。各级土壤墒情监测单位按监测类型区和主导作物进行数据归类、汇总、分析和评价,按照统一格式撰写墒情监测简报。内容包括:作物生长情况、土壤水分状况和墒情等级、天气状况、同比、环比墒情变化趋势及预测、对策措施建议以及相关图表等。如果监测区域内发生旱涝等灾害,还应包括不同耕地类型受害程度和面积、可能造成的损失和补救措施等。墒情报告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写,并由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审核签批。
(六)成果应用
1、信息发布。县级墒情监测信息以简报形式上报当地农业行政部门和县级主管领导。省级土肥部门要汇总全省墒情监测信息上报省级农业行政部门和省级主管领导。我部将及时分析各地墒情监测情况,以《农技信息》、《种植业快报》和《农业部信息》等形式编报信息。同时,各地墒情简报应在监测日2天内上传中国节水农业信息网,并通过报刊、杂志、网络、手机短信、电视台、电台、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公开发布。
2、示范展示。每个监测县至少设立2个墒情监测高效节水示范区,与农民习惯模式进行对比,验证监测结果,展示节水成效,引导农民积极采用墒情监测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应用高效节水技术,做好防灾减灾,保障农业生产健康发展。
3、效益评价。总结、评价墒情监测取得的效益,主要包括:墒情监测和技术指导覆盖的农作物种类和面积;高效节水面积,减少灌溉、排水次数,节约水量、人工、能耗等,水资源利用率和水分生产力提高情况;因墒改种、早种、晚种所减少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损失和增产增收效益;实行结构调整所带来的效益;提早采取抗旱排涝减灾措施挽回损失等情况。
四、主要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近年来,我国气候不确定性显着增加,旱涝灾害呈现频发、重发和突发的趋势,干旱缺水对农业生产的威胁越来越大。抓好土壤墒情监测,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缓解和减轻旱涝灾害威胁,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意义重大。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墒情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争取将墒情监测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建立健全监测网络体系,保障土壤墒情监测工作顺利展开。
(二)加快网络体系建设。积极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按照“五统一”(统一设计、统一设备、统一方法、统一要求和统一管理)的要求,加快建立国家、省、县三级墒情监测网络体系,扩大覆盖范围。充分利用现代自动化、信息化技术,改进监测技术方法,推进数据自动采集、信息无线传输和结果可视化表达,全面提升监测效率和服务能力。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严格布点、监测、汇总、分析、评价等工作程序,提高监测质量,按时上传数据和发布墒情信息。定期检修仪器设备,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和校正。推行绩效管理,逐步实现墒情监测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
(四)培养专业技术队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每县配备2名以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专人负责墒情监测工作,保持相对稳定,确保工作开展的连续性。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术培训,提升监测人员业务水平,保证工作质量。
(五)加强指导服务。及时发布墒情信息,提出对策措施,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技术支撑。采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和社会公众提供墒情信息服务,指导节水农业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用水生产力。同时,要组织开展监测方法、监测技术集成研发和应用示范,强化现代高新技术应用,提高墒情监测的时效性、针对性和科学性。
五、今年重点工作安排
各级农业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强化责任,明确任务,确保土壤墒情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各土壤墒情监测站(点)每月10日和25日定期开展墒情监测,在农作物播种期、关键生育期及旱涝灾害发生期,增加监测频率。各级地方农业部门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将墒情信息发到“中国节水农业信息网”上,数据按时上传到“全国土壤墒情监测系统”。我部今年开展土壤墒情监测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1月份,编制全国墒情监测工作方案。
2月—3月,开展土壤墒情监测技术培训。
3月—4月,汇总、会商春耕春管期间土壤墒情,发布信息。
5月—7月,汇总、会商夏收夏种期间土壤墒情,发布信息。
8月,开展监督检查与技术指导。
9月—11月,汇总、会商秋冬种期间土壤墒情,发布信息。
12月,总结全年土壤墒情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