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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十二五”规划
  • 行业类别: 综合 查看所有政策
  • 发布单位: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1日
  • 施行日期:2011年09月01日
  • 实施范围: 全国

政策法规内容

  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十二五”规划

  (2011-2015年)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二○一一年九月

  前  言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是国家法律法规确定的农机质量评价公共服务职能,是农业部和省级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公益性事业,是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

  我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形成了以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为龙头,省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为基础,地(市)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为补充的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系统,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法规和技术体系不断完善,试验鉴定能力明显提升。目前全国共有省级以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34个,地(市)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25个。省级以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工作人员达1300多人,试验室面积达10.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达3.5亿元,仪器设备9300余台套。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是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通过科学试验、检测和考核,对农业机械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做出技术评价,为农业机械的选择和推广提供依据和信息的活动。多年来,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系统紧紧围绕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坚持科学发展,推进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积极开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质量监督,对加快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实施、维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提高

  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提升农业机械化发展质量、推动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农业机械化将进入加快发展、结构改善、质量提升、领域拓宽的重要阶段。为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提升鉴定能力和规范化水平,满足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发展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取得了跨越式发展,法规建设、能力建设、技术体系建设步伐加快,部省两级鉴定统筹协调发展,服务"三农"的作用更加凸显。

  (一)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进入依法鉴定新阶段。《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鉴定能力认定办法》、《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等有关配套规章相继发布实施。各省(区、市)制修订了地方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规章。《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发布实施,对加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奠定了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在国家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中的法律地位,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步入依法鉴定的轨道。

  (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成效显着提升。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系统围绕制定《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和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大力开展拖拉机、收获机械、插秧机等主要农业机械的推广鉴定,累计完成部级推广鉴定2200多项,省级推广鉴定17000多项,比"十五"期间提高120%以上;针对特色、新型农业机械的快速发展,积极开展了挤奶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油菜收获机械和设施农业设备等选型鉴定,为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推广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及时开展重点农业机械的质量调查、补贴机具质量督导及投诉监督,促进了农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的提高,保障了农机用户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农业机械化标准制修订、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认证、农业机械化信息宣传等方面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技术体系建设步伐加快。近几年,积极争取《农业装备可靠性检测技术试验方法研究》、《农业机械适用性评价技术集成研究》等重大行业科技项目,深入开展基础技术研究,有力推动了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技术体系建设的进程。目前,农业部已发布5个农业机械推广鉴定通则、56个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和58个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农业行业标准);省级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农业机械化发展需要,及时制修订了相关农业机械产品的省级推广鉴定大纲,基本构建了以满足农业生产需要为评价基础,以安全性、适用性和可靠性为主要评价内容,特色鲜明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技术体系。

  (四)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统筹发展成效明显。农业部发布了《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鉴定能力认定办法》,建立了部级鉴定能力认定制度,并组织开展了两批能力认定工作,承担部级鉴定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数量达到19个。部级推广鉴定按照"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鉴定大纲、统一收费标准、统筹安排鉴定任务、统一发放证书标志"的"五统一"原则开展,既提高了部级推广鉴定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和工作效率,也促进了省级农业机械鉴定工作的健康发展,实现了优质资源共享,形成了更加有序、协调的发展机制,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体系科学合理的布局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十二五"农业机械试验鉴定面临的形势和要求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农业机械化加快发展、结构改善、质量提升、领域拓宽的关键阶段。这个时期,农业生产对农业机械作业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对农业机械性能和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的需要越来越强。

  从发展目标看,到2015年,农机总动力达到10亿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作物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养殖业、林果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协调推进。实现"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要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不断加强能力建设,优化能力结构,切实满足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

  从市场需求看,在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拉动下,农机工业快速发展,农机企业对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的需求日益增加,要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系统规范鉴定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合作力度,不断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试验鉴定需求。

  目前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能力建设投入不足。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老化,试验设备和检测手段落后,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能力不能满足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二是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能力结构不尽合理。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能力发展水平不平衡,各机构优势鉴定能力不够突出,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复建设和结构性短缺,整体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性有待提高。部级鉴定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省级鉴定大纲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不够,尚未形成规范化、常态化的人才培养机制。四是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基础研究薄弱。体现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特点的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评价方法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紧紧围绕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着力加强制度建设、鉴定能力建设、技术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技术创新、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体系,切实提高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公共服务能力,为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产品质量保障和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立足公益,强化服务。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要紧紧围绕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立足公益性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

  --依法鉴定,科学公正。牢固树立依法鉴定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开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不断完善规范化工作机制,提升科技水平,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确保试验鉴定工作科学、公平、公正。

  --坚持创新,突出特色。不断创新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制度,完善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评价方法,突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技术特色,打造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品牌。

  --因地制宜,优化结构。根据各地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突出优势,协调发展,优化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能力结构和布局。

  (三)主要目标

  "十二五"我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形成"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特色突出、管理规范"的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体系,中国特色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制度更加完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与农业机械化发展更加协调,技术支撑保障更加有力,服务"三农"的作用更加突出。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支持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能力大幅提升。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能力实现新突破,部级鉴定能力范围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50%,部省两级鉴定能力覆盖14大类57种农业机械;大宗农作物生产机械试验鉴定水平明显提高,养殖业、林果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设备、设施农业设备等试验鉴定能力实现突破性发展。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规范性显着提高。试验鉴定制度进一步健全,程序进一步规范,管理更加科学;试验鉴定人员依法鉴定意识明显加强,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高效廉洁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试验鉴定工作质量和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技术体系更加完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技术规范和标准健全,特色更加突出;农业机械产品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评价等基础理论及方法研究取得新突破,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技术科技含量明显提高。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系统协调发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部级鉴定能力实现统筹布局,省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优势鉴定能力更加突出,部省两级鉴定协调发展,系统优势资源有效整合,整体潜力得到充分发挥。

  四、主要任务

  (一)提高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能力。适应"十二五"期间农业机械化领域拓展、装备水平提升的要求,加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基础能力建设。重点加强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50-70马力节能环保型水田拖拉机、高地隙拖拉机,高性能谷物联合收割机、玉米收获机、甘蔗收获机、油菜收获机、棉花收获机及大中型配套机具的实验室建设,提高试验鉴定智能化水平;加快提升节水灌溉、精量播种、高效植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装备的试验鉴定能力;积极拓展特色经济作物、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丘陵山区小型机械试验鉴定能力。

  (二)优化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能力布局。根据各地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结合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现有能力基础,合理规划,整合资源,有重点、分层次地进行部省两级鉴定能力建设。部级鉴定重点是通用性强、技术含量高、在多个省(区、市)推广使用的农业机械,省级鉴定主要针对区域性强、适用范围小的农业机械。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建设"国家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中心",省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加强优势鉴定能力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试验鉴定系统。"十二五"部级鉴定能力布局规划见附表。

  (三)提升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法规,完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实现试验鉴定业务流程化、试验程序化、办事公开化。建立工作质量监督机制和考核办法,切实规范鉴定行为,实现考核定量化、权责明晰化、奖惩有据化。进一步推进部级、省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能力认定工作,提升鉴定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扩大试验鉴定结果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理论和技术创新。加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发展战略、基础理论、促进政策、管理机制等软科学研究,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发展提供理论指导。深入开展农业机械产品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评价方法研究,夯实试验鉴定技术体系基础。加强试验方法研究,改进检测仪器,提高试验鉴定检测自动化和数字化水平,提升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科技含量。开展节能减排技术研究,加快建立农业机械化节能减排标准和评价体系。

  五、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以上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的领导,指导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系统深入合作、统筹发展,强化公益性职能,理顺部省两级鉴定关系,确保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科学、公正、高效开展。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要加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向等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认真履行好系统业务指导职能,在业务发展方向、鉴定能力建设、鉴定能力认定、人才培养及廉政建设等方面,积极发挥示范带动和指导作用。

  (二)加大投入力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能力建设要纳入部、省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规划,实施项目带动,进一步加大基本建设投入和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及试验鉴定基地建设。加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科研投入,保障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大纲等技术规范制修订经费,全面提升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技术创新水平。

  (三)强化人才队伍培养。加强人才培养工作,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技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正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队伍。积极开展业务知识更新培训,提升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检验员和工厂生产条件审查员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着力培养一批理论基础扎实、专业技术强和实践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带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创新发展。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提高依法鉴定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保证鉴定工作公正、廉洁、高效。

  (四)扩大宣传和对外合作。加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加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及质量监督信息系统,充分利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信息资源,开展农业机械化质量分析和质量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扩展和深化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的国际影响力。

 

附表:“十二五”部级鉴定能力布局规划

序号

农业机械类别

承担部级鉴定任务的机构总数(个)

区域布局(个)

        1  

耕整地机械

20

东北2、华北4、华东5、华南5、西南2、西北2

        2  

种植施肥机械

21

东北4、华北4、华东4、华南4、西南2、西北3

        3  

植保机械

5

华北1、华东1、华南1、西南1、西北1

        4  

收获机械

23

东北4、华北4、华东6、华南5、西南2、西北2

        5  

收获后处理机械

5

东北1、华北1、华东1、华南1、西南1

        6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

东北1、华北1、华东2、华南1、西北1

        7  

排灌机械(含节水机械设备)

6

华北1、华东1、华南1、西南2、西北1

        8  

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6

华北2、华东2、华南1、西北1

        9  

动力机械

16(其中轮式拖拉机10个)

东北3、华北1、华东4、华南5、西南1、西北2

(其中轮式拖拉机:东北2、华北1、华东2、华南2、西南1、西北2

      10  

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设备

3

华北2、华东1

      11  

设施农业设备

3

华北1、华东1、华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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